熱點推薦:
您现在的位置: 電腦知識網 >> 編程 >> Java編程 >> JSP教程 >> 正文

Java的六大問題你都懂了嗎

2022-06-13   來源: JSP教程 

    這些問題對於認真學習java的人都要必知的當然如果你只是初學者就沒必要那麼嚴格了那如果你認為自己已經超越初學者了卻不很懂這些問題請將你自己重歸初學者行列

  
到底要怎麼樣初始化!

  
本問題討論變量的初始化所以先來看一下Java中有哪些種類的變量

  
類的屬性或者叫值域

  
方法裡的局部變量

  
方法的參數 對於第一種變量Java虛擬機會自動進行初始化如果給出了初始值則初始化為該初始值如果沒有給出則把它初始化為該類型變量的默認初始值

  
所有對象引用類型變量默認初始值為null即不指向任何對象注意數組本身也是對象所以沒有初始化的數組引用在自動初始化後其值也是null對於兩種不同的類屬性static屬性與instance屬性初始化的時機是不同的instance屬性在創建實例的時候初始化static屬性在類加載也就是第一次用到這個類的時候初始化對於後來的實例的創建不再次進行初始化這個問題會在以後的系列中進行詳細討論對於第二種變量必須明確地進行初始化如果再沒有初始化之前就試圖使用它編譯器會抗議如果初始化的語句在try塊中或if塊中也必須要讓它在第一次使用前一定能夠得到賦值也就是說把初始化語句放在只有if塊的條件判斷語句中編譯器也會抗議因為執行的時候可能不符合if後面的判斷條件如此一來初始化語句就不會被執行了這就違反了局部變量使用前必須初始化的規定但如果在else塊中也有初始化語句就可以通過編譯因為無論如何總有至少一條初始化語句會被執行不會發生使用前未被初始化的事情對於trycatch也是一樣如果只有在try塊裡才有初始化語句編譯部通過如果在catch或 finally裡也有則可以通過編譯總之要保證局部變量在使用之前一定被初始化了所以一個好的做法是在聲明他們的時候就初始化他們如果不知道要出事化成什麼值好就用上面的默認值吧!其實第三種變量和第二種本質上是一樣的都是方法中的局部變量只不過作為參數肯定是被初始化過的傳入的值就是初始值所以不需要初始化

  
instanceof是什麼東東?

  
instanceof是Java的一個二元操作符和==><是同一類東東由於它是由字母組成的所以也是Java的保留關鍵字它的作用是測試它左邊的對象是否是它右邊的類的實例返回boolean類型的數據然而這種做法通常被認為是沒有好好利用面向對象中的多態性其實上面的功能要求用方法重載完全可以實現這是面向對象變成應有的做法避免回到結構化編程模式只要提供兩個名字和返回值都相同接受參數類型不同的方法就可以了所以使用instanceof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並不是推薦的做法應當好好利用多態

    “==”和equals方法究竟有什麼區別?

  
==操作符專門用來比較變量的值是否相等比較好理解的一點是根據前一帖說過對象變量其實是一個引用它們的值是指向對象所在的內存地址而不是對象本身a和b都使用了new操作符意味著將在內存中產生兩個內容為“foo”的字符串既然是“兩個”它們自然位於不同的內存地址a和b的值其實是兩個不同的內存地址的值所以使用“==”操作符結果會是false誠然a和b所指的對象它們的內容都是“foo”應該是“相等”但是== 操作符並不涉及到對象內容的比較對象內容的比較正是equals方法做的事看一下Object對象的equals方法是如何實現的

  
boolean equals(Object o){

  
return this==o}

  
Object對象默認使用了==操作符所以如果你自創的類沒有覆蓋equals方法那你的類使用equals和使用==會得到同樣的結果同樣也可以看出Object的equals方法沒有達到equals方法應該達到的目標比較兩個對象內容是否相等因為答案應該由類的創建者決定所以 Object把這個任務留給了類的創建者所以當你是用equals方法判斷對象的內容是否相等請不要想當然因為可能你認為相等而這個類的作者不這樣認為而類的equals方法的實現是由他掌握的如果你需要使用equals方法或者使用任何基於散列碼的集合 (HashSetHashMapHashTable)請察看一下java doc以確認這個類的equals邏輯是如何實現的[ nextpage]

  
final關鍵字到底修飾了什麼?

  
final使得被修飾的變量“不變”但是由於對象型變量的本質是“引用”使得“不變”也有了兩種含義引用本身的不變和引用指向的對象不變

  
引用本身的不變

  
final StringBuffer a=new StringBuffer(“immutable”)

  
final StringBuffer b=new StringBuffer(“not immutable”)

  
a=b//編譯期錯誤

  
引用指向的對象不變

  
final StringBuffer a=new StringBuffer(“immutable”)

  
aappend(“ broken!”)//編譯通過

  
可見final只對引用的“值”有效它迫使引用只能指向初始指向的那個對象改變它的指向會導致編譯期錯誤至於它所指向的對象的變化final 是不負責的這很類似==操作符==操作符只負責引用的“值”相等至於這個地址所指向的對象內容是否相等==操作符是不管的理解final問題有很重要的含義許多程序漏洞都基於此final只能保證引用永遠指向固定對象不能保證那個對象的狀態不變在多線程的操作中一個對象會被多個線程共享或修改一個線程對對象無意識的修改可能會導致另一個使用此對象的線程崩潰一個錯誤的解決方法就是在此對象新建的時候把它聲明為final意圖使得它“永遠不變”其實那是徒勞的

    我聲明了什麼!

  
許多人都做過這樣的事情但是我們到底聲明了什麼?回答通常是一個String內容是“Hello world!”這樣模糊的回答通常是概念不清的根源如果要准確的回答一半的人大概會回答錯誤這個語句聲明的是一個指向對象的引用名為“s”可以指向類型為String的任何對象目前指向“Hello world!”這個String類型的對象這就是真正發生的事情我們並沒有聲明一個String對象我們只是聲明了一個只能指向String對象的引用變量所以如果在剛才那句語句後面如果再運行一句String string = s我們是聲明了另外一個只能指向String對象的引用名為string並沒有第二個對象產生string還是指向原來那個對象也就是和s指向同一個對象

  
String到底變了沒有?

  
沒有因為String被設計成不可變(immutable)類所以它的所有對象都是不可變對象請看下列代碼

  
String s = “Hello”

  
s = s + “ world!”

  
s所指向的對象是否改變了呢?從本系列第一篇的結論很容易導出這個結論我們來看看發生了什麼事情在這段代碼中s原先指向一個String對象內容是“Hello”然後我們對s進行了+操作那麼s所指向的那個對象是否發生了改變呢?答案是沒有這時s不指向原來那個對象了而指向了另一個 String對象內容為“Hello world!”原來那個對象還存在於內存之中只是s這個引用變量不再指向它了通過上面的說明我們很容易導出另一個結論如果經常對字符串進行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者說不可預見的修改那麼使用String來代表字符串的話會引起很大的內存開銷因為String對象建立之後不能再改變所以對於每一個不同的字符串都需要一個String對象來表示這時應該考慮使用StringBuffer類它允許修改而不是每個不同的字符串都要生成一個新的對象並且這兩種類的對象轉換十分容易同時我們還可以知道如果要使用內容相同的字符串不必每次都new一個String例如我們要在構造器中對一個名叫s的String引用變量進行初始化把它設置為初始值應當這樣做

  
public class Demo {

  
private String s

  
public Demo {

  
s = “Initial Value”}

  
}

  
而非

  
s = new String(“Initial Value”)

  
後者每次都會調用構造器生成新對象性能低下且內存開銷大並且沒有意義因為String對象不可改變所以對於內容相同的字符串只要一個 String對象來表示就可以了也就說多次調用上面的構造器創建多個對象他們的String類型屬性s都指向同一個對象上面的結論還基於這樣一個事實對於字符串常量如果內容相同Java認為它們代表同一個String對象而用關鍵字new調用構造器總是會創建一個新的對象無論內容是否相同至於為什麼要把String類設計成不可變類是它的用途決定的其實不只String很多Java標准類庫中的類都是不可變的在開發一個系統的時候我們有時候也需要設計不可變類來傳遞一組相關的值這也是面向對象思想的體現不可變類有一些優點比如因為它的對象是只讀的所以多線程並發訪問也不會有任何問題當然也有一些缺點比如每個不同的狀態都要一個對象來代表可能會造成性能上的問題所以Java標准類庫還提供了一個可變版本即StringBuffer

  
最後呢還有些java的技術包括EJB可以選擇學習與三大輕量級框架相比EJB就是當之無愧的重量級了


From:http://tw.wingwit.com/Article/program/Java/JSP/201311/20227.html
    推薦文章
    Copyright © 2005-2022 電腦知識網 Computer Knowledge   All rights reserved.